红网时刻新闻1月26日讯(通讯员 陈田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近日,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资金,意在全力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成果落地转化,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
东安县人民检察院细化配套机制,抓实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依法合规、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跟踪问效”原则,细化适用范围,严格设置审批、验收等流程,保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谨、公开透明,深入研究使用方案,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有机结合。凝聚部门合力,构建能动格局。与水利、林业、县河长办等多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河流开展常态化巡河检查,加大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检察监督力度,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水生态建设的法律保障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陈田培
编辑:郭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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