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9日讯(通讯员 赵秋燕)近日,祁阳市人民法院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黄某、吴某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四百五十三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追缴犯罪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查,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黄某私自建立色情淫秽网站,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视频。被告人吴某明知他人实施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2017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黄某、吴某非法牟利共计1400余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赵秋燕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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