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3日讯(通讯员 张东方 蒋少军)1月3日,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传统媒体永州广播电视台、永州日报以及城区具有户外广告位较多、公交车站灯箱广告位较优、户外电子大屏位置较佳、小区楼宇广告视频机较广的湖南海天传媒、地平线广告、丰一广告等广告公司进行了行政指导服务,督促广告主体守法经营。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市广播电视台依法发布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海天传媒宣讲广告法律法规,督促守法经营。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地平线广告公司开展广告审查,依法发布广告。
执法人员组织相关广告公司负责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他们不刊播无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商业广告;严禁刊播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教育培训广告;严禁刊播庸俗、低俗、夸大宣传等违规商业广告,严禁刊播涉嫌非法集资、涉嫌养老诈骗的广告;特别是严禁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进行商业炒作营销;任何广告在刊播前,应认真履行广告审查义务,查验小样,不得有错别字、侮辱性图片等现象,在即将来临的春节期间,坚持“广告也要讲导向”的理念,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刊播社会公益广告责任和义务,严守无事故的安全底线。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执法人员检查户外广告。
据统计,“年关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系统已监测各类广告1200余条次,出动广告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各类广告市场主体140余家,指导广告发布90余条次,纠正问题广告4条。春节前,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局广告执法人员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对在播在刊的各类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虚假违法广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来源:红网
作者:张东方 蒋少军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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