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7日讯 近日,永州市零陵区小新星香零山幼儿园因违规在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防盗网,且未设置逃生窗口,被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永州市零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位于黄古山中路30号香零山大厦的小新星香零山幼儿园二楼儿童用房外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防盗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员现场对幼儿园负责人说明了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防盗窗的危害,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同时,针对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零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该幼儿园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幼儿园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消防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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