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27日讯 近日,永州市冷水滩区海湘学府小区A1栋一楼公共门厅3名业主因违规停放电动车各被罚600元。
期间,永州市冷水滩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永州市冷水滩区海湘学府小区A1栋一楼公共门厅,3名车主推电动车进公共门厅内违规停放,且拒不改正。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5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现场《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证实,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对3名当事人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消防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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