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29日讯 近日,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永州潇湘康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学校学生宿舍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3月2日,大队依法下发并送达《催告书》,限该单位于3月4日前拆除学校宿舍外窗障碍物。3月4日,大队对该单位进行了催告后复查,发现其仍未整改火灾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2023】35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永州潇湘康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当场责令立即整改。3月5日,影响学生宿舍逃生的外窗防盗网被拆除。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消防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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