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1月3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11月3日,湖南新田县公安局对一起吸食毒品的石某、胡某和骆某依法决定行政拘留。
石某、胡某均系宁远县荒塘乡人,石某现年二十八岁,胡某现年二十三岁,两人均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11月2日石某、胡某一起从宁远县荒塘乡来新田县城给朋友庆祝生日,中餐酒足饭饱后,石某、胡某等人还感到意犹未尽,当日下午,石某、胡某便与新田女子骆某一起到新田县城郊一处民房内吸食毒品冰毒。胡某吸毒后自感兴奋,睡不着觉,便到网吧上网。
新田公安局巡逻大队民警接群众举报后,及时出警,将石某、胡某和骆某抓获,经询问调查并分别进行人体尿液毒品检测,查实了三人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对石某、胡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对骆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目前,石某、胡某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骆某因正在哺育不满周岁的小孩不执行拘留,但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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