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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不成引发互殴 致人重伤被判刑罚

  红网永州站1月13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1月12日,因讨债引发互殴并致人重伤的罗某被湖南新田法院一审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现年三十来岁的罗某,在新田县城开店做生意,与黄某相识并曾一起打牌玩耍,罗某欠下黄某三千多元债务未还。

  2015年7月初的一天晚上,黄某夫妇从罗某的店前经过,想起罗某的欠债,黄某夫妇便上门追讨,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冲突随后拉扯、互殴,罗某见自己的妻子与黄某的妻子拉扯在一起,担心有孕在身的妻子挨打,为尽快摆脱黄某去帮妻子,便持汤碗朝黄某头部砸了几下,将黄某打伤。

  邻居见双方打架,前来劝架未果,便打“110”报警,民警快速来到现场,将还拉扯在一起的双方分开,了解初步情况后将双方送医治疗。黄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黄某妻子及罗某夫妇在冲突中均受轻微伤。案发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被害人对罗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新田警方依法将该案立为故意伤害案件侦查,对罗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情侦查终结后,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罗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罗某能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该案被害人有过错,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均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定之规定,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6/01/13/2183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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