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月26日讯(通讯员 王湘俊)为方便吸毒, 竟到宾馆开房入住,还叫来好友到宾馆“同乐”。近日,周某被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5年7月25日,周某在宁远县舜陵街道逸豪宾馆开房入住在702房间。7月26日下午,周某叫来好友欧阳某、罗某、秦某、柏某等人来到其房间一起吸食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7月27日上午8时许,公安民警在对逸豪精品酒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将周某等人当场抓获。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王湘俊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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