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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六旬老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判刑

河岸边开出了罂粟花 ?老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判刑

红网时刻永州1月23日讯(双牌分站记者 黄慧萍 通讯员 伍雯婧 李凤翔)“我不种了,再也不种了,我晓得我做错了……”这是65岁的龚老太在庭审上说的第一句话,因在自家菜地种植“鸦片果果”(罂粟),她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提起公诉。2019年1月22日,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龚老太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因认为“鸦片果果”熬水喂养家禽可以预防鸡鸭生病,2018年3月,龚老太在自家的自留地播种了一些罂粟种子,怕被人发现还特意选择种在了离村里较远的小河边的菜地里。同年5月,种植的罂粟全部成熟。2018年5月2日,双牌县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后到现场强制铲除。经清点,龚老太共种植罂粟513株。

“你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的吗?”庭审中法官讯问龚老太。

“知道,我以前在电视上看过,也有人告诉我这是违法的,被抓到要坐牢的,但我觉得我年纪大了,种一点喂给鸡鸭吃,应该没关系……”被告席上的龚老太双手微微发抖地回答着,“我以后不种了,我晓得我做错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老太非法种植罂粟513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考虑到龚老太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且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种植罂粟达500株即涉刑事犯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违反毒品原植物种植管制法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私自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情节严重,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抗拒铲除的行为。

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私自种植。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认识毒品及毒品原植物,避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红网

作者:黄慧萍 伍雯婧 李凤翔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1/23/4740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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