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牌:醉驾人被判刑,看守所内过春节!

醉驾被判刑,看守所内过春节!

红网时刻永州2月2日讯(双牌分站记者 黄慧萍 通讯员 伍雯婧 李凤翔)醉酒驾驶被取保候审,开庭当天竟又醉醺醺出现,法庭上大声吵嚷耍起了“酒疯”……2019年2月1日,双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2019年的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罗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8年7月12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罗某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双牌县兴隆街由南往北行驶,行至一十字路口时,与前方左转车辆发生碰撞,造成罗某一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罗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4.71mg/100ml,属醉酒驾驶。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罗某于2018年11月29日被抓获,同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12月8日被取保候审。双牌法院定于2019年2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当天罗某自行来到法院,谁也没想到的是,站上审判台的他竟然又是满身酒气,满口胡话。法庭不得不宣布休庭,并让法警将他押解至羁押室,进行看管并醒酒。近一个小时后,待罗某意识恢复清醒,思维清楚后,庭审才得以继续进行,,法官也当庭对其藐视法庭的做法,予以训诫。

双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罗某因自己的醉酒驾驶行为,将在看守所内渡过2019年春节。

法官提醒:切记聚会莫贪杯,喝酒别开车!春节将近,亲朋好友间频频相聚,席间推杯换盏在所难免,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害人又害己。双牌法院给大家敲敲警钟:年关将近,出行赴宴,应当提前做好规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黄慧萍 伍雯婧 李凤翔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2/02/475700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