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辟谣丨双牌县关于涉汛谣言(视频)的情况说明

涉谣视频截图:油罐车在双牌被砸、双牌河边楼房倒塌

红网时刻永州7月14日讯(通讯员 双轩)近日,有不法人员在双牌本地多个微信群及朋友圈内恶意散布两则不实消息,引来众多不明真相的市民转发,传播速度极快,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实情是: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勿轻信谣言,更不要转发扩散

附:打击网络造谣违法行为的案例

2017年7月1日,有网民在微信群发布消息称:“怎么办?永州双牌水利局大坝管理处通知:近期连续大暴雨,双牌水库大坝处于极度危险,为了广大市民的安全,请马上做好安全转移。万一水库垮塌或强行放闸,水位将会比原来高出二十五至四十米。因此,潇湘河将会有历史以来最大水灾的五陪,请广大市民快速转移到高山上,确保水灾的安全!”。随后,该文章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大量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网信部门在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联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置。经向有关部门核实,上述信息纯属恶意造谣。双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随即对此展开调查,并于2017年7月3日将涉嫌在网上散布谣言的网民张某(男,42岁,零陵区人)成功抓获。

经审查,张某对其在网上发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因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双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网络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发布或者传输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并不是法外之地,信息发布者不能没有底线、无所畏惧,造谣传谣必将受到法律惩处。网友们也要提高自身素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能辨真假的“智者”,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双轩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7/14/5715809.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