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5日讯(通讯员 何咪)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蓝山县在市政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暨宪法宣誓仪式。蓝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和平领誓并讲话。
上午9时许,伴随着庄严的国歌,黄和平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领诵誓词,现场各单位成员跟诵誓词。一声声铿锵有力的声音回荡在广场上空,这既是对国家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宣誓仪式结束后,工作人员还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活动主题,在人口密集区域进行了集中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宪法读本和扫黑除恶宣传册,设立宪法、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广泛普及宪法知识,并解答群众问题,有效增强群众的法制和法律意识。
黄和平要求,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把学习和宣传国家宪法工作作为履行法治职责、开展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深化和强化群众对宪法的认同,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各自职能特点,明确重点宣传对象,了解社会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使人人都成为宪法法律的坚定信仰者、宣讲者和维护者。
来源:红网
作者:何咪
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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