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5月21日讯(通讯员 蒋淑慎 管武华)5月19日,双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路政人员在G207线3344+100-300处路段(原五里牌治超站),发现河沙货主擅自在公路治超站临路方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河沙,装河沙的铲车更是将地板水泥硬化层也破坏了。
路政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调查,但当事人避而不见。路政人员只能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用木板张贴插在河沙上,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3天内将河沙等建筑材料全部运走,恢复破损公路附属设施原状,接受公路管理部门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违者按照本法第七十七条“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和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依法治理。
来源:红网
作者:蒋淑慎 管武华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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