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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答记者问实录

相关链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丨永州: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守好最后一道防线

红网时刻永州9月15日讯(记者 成文杰)9月15日上午,在永州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永州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熊华清就全市民政部门主要工作、低保申请审核审批流程、有效防止返贫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今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民政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永州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熊华清: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年,社会保障兜底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托底之网和最后防线。做好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我们突出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面对疫情,我们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基本生活保障,全市民政系统实现了无疫情、民政服务对象零感染目标。年初预拨各类救助资金6.6亿元,确保困难群众有钱过年和顺利渡过疫情。加强对隔离在家的分散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摸排和探视,发现困难及时提供帮助。畅通求助渠道,市县区公布24小时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求助。疫情期间,简化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环节,允许取消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等环节,实行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3-6月,阶段性提高1倍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并将补贴范围由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拓展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是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每月与扶贫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对潜在救助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做到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充分发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政兜底政策的作用,确保达到吃穿“两不愁”。组织开展拉网式摸排核查,以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整户无健康劳动力建档立卡对象为重点,逐村逐户逐人核实,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提升脱贫质量。继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落实贫困人口中的重病、重残“单人保”政策和低保渐退政策,重点加强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保障,防止“脱保”“漏保”。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加大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全面建立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加大对未参保失业人员、受灾群众以及禁捕退捕渔民的帮扶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或临时救助范围。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签订乡镇、村、护理人(机构)、特困人员四方委托照料护理协议,明确照料护理内容和职责,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加强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能力,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失能半失能人员能够100%入住供养机构,享受周到的护理服务。

记者: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我们想了解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的大致流程有哪些?

永州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熊华清: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具体讲共有七个步骤:

第一步,户主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同一行政区域内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第二步,乡镇受理。乡镇(街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第三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受理低保申请后,乡镇(街道)会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根据申请人授权,通过永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申请对象本人及家庭全体成员的收入和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涉及户籍、机动车、房产、国土、工商、社保、公积金、纳税、银行存款、保险、证券、婚姻、殡葬等多方面的信息,全面筛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第四步,民主评议。在调查核实结束后,乡镇(街道)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第五步,乡镇(街道)审核、公示、上报。乡镇(街道)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第六步,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然后作出审批决定。县级民政部门对于拟批准给予低保的,会通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的,需要进行红表备案,并进行100%入户核查。

第七步,发放低保证及低保金。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记者:对于民政部门来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在助推脱贫的同时如何有效防止返贫?

永州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熊华清: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虽然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但是相对贫困的问题仍将长期存在,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任重道远。下步,我们会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将兜底保障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深入推进。

一是建立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与扶贫、医保、住建、教育、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点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困难群体,因残、因病、因学、因突发意外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或者支出骤增户等三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建立动态监测数据库,及时发布致贫风险预警,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相关救助范围,实施针对性、精准性救助,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二是稳步提升民政兜底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提高各类救助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抓好低保、特困、重病、重残、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不断优化服务供给,服务标准从“兜底线”向“保基本”拓展,服务质量从“有”向“优”拓展,服务方式从“物质救助”向“综合救助”拓展。

三是不断夯实完善社会保障兜底政策。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立足民政职能,推动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探索制定解决相对贫困的兜底保障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成文杰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0/09/15/8306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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